逻辑的还是价值的? ——墨家 “ 杀盗非杀人” 命题论证的两难问题
发布时间:2024-06-13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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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单位:甘肃传统文化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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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刊物:国学论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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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墨家 兼爱 杀盗非杀人 《小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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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杀盗非杀人” 是墨家提出的一个命题, 自荀子开始就
受到批判, 被看作一种偷换概念的诡辩。 现代以来, 诸多学者在借用
西方逻辑学对墨家辩学进行规范化建构的过程中, 对此展开逻辑论证,
力证命题成立。 不过, 任何一种论证, 最终都不得不将 “盗” 从 “人”
中剥离出去, 违反了逻辑论证的基本原则。 造成这种困境的症结在于:
第一, 将 “盗, 人也” 作为推论的前件, 是对原文的误读; 第二, 以
逻辑论证代替价值判断, 或以价值判断代替逻辑论证, 造成了逻辑与
价值的混淆。 实际上, “杀盗非杀人” 的命题体现的是墨家思想中两种
主张的矛盾, 即天鬼赏善罚恶的信仰与兼爱的周爱意涵之间的矛盾,
墨家的论敌以此对墨家展开攻击。 墨家在进行辩护时并非涉入了逻辑
领域, 采用命题逻辑的形式进行论证, 而是在阐述论辩原则中掺入价
值判断, 即将 “恶多盗, 非恶多人也; 欲无盗, 非欲无人也” 的社会
共识作为论证 “杀盗非杀人” 的同类, 以此证明 “爱盗, 非爱人也;
不爱盗, 非不爱人也; 杀盗人, 非杀人也” 的成立, 体现了墨家爱憎
分明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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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类型:期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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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门类: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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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学科: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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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类型: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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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号:2022年第2辑,CSSCI集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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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译文:否
上一条:重思孔子的 “仁者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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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晓锋
个人信息
- 教师拼音名称:gaoxiaof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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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
- 学历:博士研究生毕业
- 办公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932号中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 性别:男
- 学位:哲学博士学位
- 在职信息:在职
- 毕业院校:中国人民大学
- 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
哲学
曾获荣誉:
- 2016-11-14塔里木大学第四届青年教师讲课竞赛一等奖
- 2016-03-27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能手大赛“教学能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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