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莹,法学博士,中南大学法学院环境法讲师。先后在中国农业大学、武汉大学获得法学本科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博士期间曾在荷兰马斯特里赫特大学法学院联合培养一年,主要研究方向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曾在《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Law》《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环境保护》等期刊上发表论文。研究兴趣为风险规制、流域治理、政府环境责任、环境公众参与等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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