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清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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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教授 博士生导师 硕士生导师
  • 职务:法学院副院长
  • 办公地点:法学院214
  • 联系方式:电话:0731-88660252;电子邮箱:csuyqw@csu.edu.cn;通讯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605号中南大学法学院
  • 个人简介
  • 研究方向
  • 社会兼职
  • 教育经历
  • 工作经历
  • 团队成员
  • 其他联系方式

 杨清望,男,湖南省泸溪县人,法学博士,管理学博士后,现任中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宣部-教育部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中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文旅部研究基地“中南大学中国文化法研究中心”副主任。2008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理论专业博士学位。2008年7月到中南大学工作。2012年4月,完成中南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后研究。2014年9月至2015年9月教育部公派留学于美国(波士顿)东北大学法学院。入选中南大学531人才工程。主要从事法理学、立法学和部门法哲学(公共服务法哲学和文化法哲学)的研究和教学工作。

 在《人民日报内参》《法学》《法制与社会发展》《法律科学》《政法论坛》《政治与法律》《西方法律哲学家研究年刊》等刊物上发表论文30余篇,出版专著2部。部分研究成果获党和国家领导人批示。任《法律与中国--法学理论前沿论坛(第六卷)》和《法治中国--2009》副主编。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和青年项目各1项、教育部研究基地重大项目1项,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青年课题、湖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中南大学人文社科杰出青年人才项目等若干项;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4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3项、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等若干项。全程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等国家和地方立法论证评估项目50余项。全程参与湖南省委、省政府的委托课题《<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立法研究》,推动了《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的出台,2012年课题组获湖南省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全面参与长沙市委、市政府委托课题《长沙市社会管理法治化研究》,推动了《长沙市推进社会管理法治化实施纲要》的出台。论文《环境资源代际信托:代际公平法律化的一种路径》获2016年第七届湖南省社科联合界学术年会优秀论文特等奖。部分研究成果获2020年湖南省委宣传部第三届湖湘智库优秀成果奖。先后被评为中南大学"十佳青年"、中南大学"优秀共产党员"、2013年度中南大学比亚迪奖学金优秀教师奖、中南大学优秀班导师、2021年度世纪海翔酬勤奖励金优秀教师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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