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条: 《权利的根基——兼评<实用主义、权利和民主>和<可操作的权利>》
下一条: 《祛魅的限度和纠偏的可能性——简评<权力、正义和社会学犬儒主义>》,载《西方法律哲学家研究年刊——2008年卷》(邓正来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