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0年6月受湖南省株洲市水利局邀请,为石峰区委的县级领导以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作了题为《生态文明建设和河长制的发展实践》的授课。
2.2020年7月18日,受福州师范大学邀请,在线参加第十一届公共治理青年论坛“中国之制与中国之治:公共治理的中国话语“学术会议,在平行分论坛“区域治理与地方治理”作点评嘉宾。
3.2020年7月29-8月1日,与国家级新区容错纠错机制课题组成员赴陕西西咸新区、青岛西岸新区就国家级新区容错纠错机制建设展开调研。
4.2020年8月8-15日,赴湖南湘江新区党政综合部、经济发展局、财政局、产业促进局、城发集团、国投公司、湘江集团、纪工委等部门就湘江新区容错纠错机制建设展开调研。
5.2020年10月22日受湖南大学邀请,为广州惠州市社保局经办系统领导及机构负责人作题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升社保公共服务》的授课。
6.2020年12月16日受香港中文大学邀请,在线参加“Sustainable Development and Government Performance”学术会议,主持分论坛,并作题为“Practices and Reflections of River-Chief System in Hunan Province: Based on the Holistic Theory”的学术报告。
7.2020年11月8-10日,受上海大学管理学院邀请,参加2020年中国PPP学术30人论坛,作题为“PPP模式下的公共责任问题研究”的学术报告。
8.2021年11月13-15日,参加中南大学主办的第五届全国‘风险与治理’高端论坛暨第四届地方政府与区域治理研讨会,参加“容错纠错与行政改革”分论坛,并作题为“湖南省容错纠错机制改革实践”学术报告。
9.2021年5月3日,接受《中国城市报》采访,就“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加快推进”发表观点。
10.2021年5月21日/6月4日,受湖南大学邀请,为山西晋城水务系统党史学习教育暨河湖长制工作培训班(一期/二期)作题为“河长制何以河长治”的报告。
11.2021年1月30日,参加湖南省卫健委和湖南省省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局公务员遴选面试工作。
12.2021年3月29日,参加湖南省国税系统公务员面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