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沁(副教授)
  • 学位:博士学位
  • 职称:副教授
  • 学科:法学
  • 所在单位:法学院

副教授 硕士生导师

入职时间:2022-06-21
所在单位:法学院
职务:副教授
学历:研究生(博士后)
办公地点:法学院124
性别:
联系方式:13148183525
学位:博士学位
在职信息:在职
主要任职:法学院学术发展中心主任,中南大学土地法制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毕业院校:中南大学

学科:法学

当前位置: 中文主页 >> 论文成果
论私法自治中物上之债对物权法定适用的缓和
点击次数:
发表刊物:
清华法学
关键字:
私法自治; 物债区分; 物权法定缓和; 物上之债;
摘要:
高速发展的市场经济背景下,缓和物权法定成为主流观点。就缓和路径而言,现有研究多着力于解构物权法定中的"法定"因素,并围绕着是否法定、法定范围以及法定对象等问题展开,最终胶着在法定与自治的矛盾上。不同于"法定",物权法定的"物权"具有理论上、结构上和适用上的自治性,可用于缓和物权法定带来的形式僵化问题。以相互排他性为中心的物权概念,既坚持了排他性的基本内核,又包含了具有债务属性的合作关系。通过重构"物权"即可使得"法定"的物权具备自治性规范、自治性结构和自治性内容。而物上之债正是表达这种自治性的制度规范,其兼顾了债权自治与物权法定。体系化的视角下,物上之债通过连接抽象性物权概念与具体性物权规则,能够真正地解决既有缓和方案所面临的法定排除自治、自治则违反法定的难题。
论文类型:
期刊论文
是否译文:
个人简介

夏沁,女,中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法学院学术发展中心主任,中南大学土地法制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入选中南大学升华学者优青岗。荷兰马斯赫里赫特大学法学院、德国汉堡大学私法研究所访问学者,在《法学家》《清华法学》《农业经济问题》等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0余篇,多篇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获得佟柔民商法青年优秀论文奖、湖南省民商法学会一等奖等,湖南省优秀博士论文等荣誉称号。主持国家社会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物上之债制度研究”、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一般资助项目(XSP2023FXZ023)等。

其他联系方式

邮箱 :

  • 扫一扫用手机查看